关于印发《2019年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编辑:音乐学院   时间:2019-11-22 浏览量:


衡阳师范学院文件

校政字[2019]8号  


关于印发2019年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27日



 

2019年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多样化的要求,突显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学校决定全面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要求,推进“四新”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机制体制创新,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构建产出导向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以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把立德树人落实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中。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科、融入专业、融入课程、融入课堂、融入头脑,深入发掘和提炼各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育人功能。探索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的育人途径,强化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重视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创新意识、文化素养和科学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坚持学生为本,倡导以学定教

落实“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OBE)的理念,反向设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按需设课,构建强支撑的课程体系。充分结合学分制特点,设置数量足够、种类多样的选修课程,给学生尽可能多的学习主动权和选择权,为学生多样化发展提供保证。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积极探索按专业类和专业相结合的大类培养模式的改革。

(三)突出质量意识,对接专业标准

遵循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趋势坚持人才培养方案与各类标准对接。严格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其他行业认证标准,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专业认证的理念,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定位,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的基础和特色,合理设定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注重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匹配度,提高课程设置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各专业要结合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指出的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培养方案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毕业生跟踪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整和修订。进一步加快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大通识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和实践教学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强化教学改革理念,明确教学改革目标、任务和举措,突出内涵式发展,增强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符合度。

三、修订重点

(一)以专业标准为指针,明确人才培养要求

1. 立足《国家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方面的要求,精心设计培养目标,科学梳理文化素质、学科知识、职业能力等培养要求,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开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核心课程。

2. 依据师范专业认证要求,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师范类专业要认真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按照师范专业认证二级标准要求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建立“一践行三学会”养成体系、质量保障与监测体系,持续改进教师培养质量;应对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证国考需求,优化教师教育课程模块,适当调整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的开课学期(1-5学期)和学时,构建综合性课程体系。

3. 树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核心理念,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导向,紧跟新工科建设最新趋势,通过优化培养方案,推动构建工程教育的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4. 对标省级专业综合评价要求,增强人才培养符合度。要深刻理解专业评价内涵,增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要求、社会需求及学校定位的吻合度,以及培养要求与培养规格的匹配度,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点面结合、立体交叉、因材施教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设多学科融合的人才培养平台,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市场竞争力。师范专业要根据培养“四有”教师的要求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调整和优化培养方案,紧密对接基础教育需求,彰显我校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非师范专业要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个性化人才培养,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最新趋势,制订面向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完善评价机制,持续改进,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与学分制教学结合,完善课程结构体系

1.压缩毕业学分,科学精简课内学时。根据学校定位及人才培养总目标,进一步校准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细化各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增强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在坚持综合培养、夯实基础的前提下,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全面优化课程体系,明确专业核心课程,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学时要求,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必修与选修的学时学分,缩减毕业要求学分,增强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的达成度。人才培养方案要大幅度裁减课内学时特别是专业课学时,使本科四年制学生的总学分从目前约180学分压缩至165学分左右,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实现更加有效的学习。

2.加大选修课比重,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加选修课程的方向、数量和学分,提升学生选课自由度,增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性,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原则上,选修课开设课程数量或学分与要求课程的数量或学分之比不小于1.5:1。科学规划课程学期分布,避免学期分布不均;注重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逻辑关系和学期分布,合理衔接。严格坚持因需设课,坚决杜绝因人设课。

(四)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以“OBE”理念为指导,通过优化课程团队、梳理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完善课程评价、改革教学模式等方式,鼓励任课教师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发展方向、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堂,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淘汰低阶性、陈旧性、不用心的“水课”,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更新课程质量观,深化教学方式改革,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施微课、慕课等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讨论式、参与式、合作式、研究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教学,倡导多元化的课程考核方式。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研究性学习。鼓励任课教师在专业教学中积极、主动开展双语(全英)教学工作,推动本科课程教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各专业要根据毕业要求的具体内容,明确课程体系中每门课程或每个教学环节的目标,建立课程目标与能力培养的有效对应关系,削减对培养目标和能力培养支持度不高的课程。突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各专业要加强实践教育,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形成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全程贯穿、分层实施、循序渐进的实践教育体系,增加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实践(包括创新创业活动、科研训练、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各类竞赛等),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各专业要确保实践教学比重不低于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综合评价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第四学年必须确保一学期专业实习,注重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的结合;师范专业在教育实习后,开展为期1周的教育研习,将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总时间不少于一学期,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实践总学分文科不低于总学分的25%,理科不低于总学分的30%。

(六)深化“双创”教育教学,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交叉融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增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学科前沿课程,开设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课程,科学设置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和创新创业学分获取的标准和办法,要求学生获得与职业相关的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等;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知识竞赛与“互联网+”竞赛、发表研究论文、申请专利等方式获得创新学分,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创业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

四、人才培养目标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身心健康、基础理论扎实、基本技能过硬、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基础教育教师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制定的关键,也是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各专业要按照《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和学校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精心凝练、科学制定本专业可衡量的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

五、学制、学期和学分

(一)学制:一般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36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4年的标准学制编制。

(二)教学安排:4学年分为8个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安排154周。

(三)学分

1.总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60170学分之间(约22002400学时)。各专业的各类课程学分应同时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中的最低学分要求。

2.学分计算办法(学分最低单位为0.5学分)

1)理论课教学(含课内实验、实践):按每1618学时计1学分;

2)实践/实验课程、讲座类、听力课程等:按3236学时计1学分;

3)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设计、实习/见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每1周计1学分;

(4)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5)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2学分。

六、课程体系

构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教师教育课程模块(师范)/专业技能课程模块(非师范)+素质拓展课程(第二课堂)模块”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一)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通识教育模块是学校层面的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旨在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贯通和融合,帮助学生掌握宽厚的文理学科知识背景,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此模块包括中宣部、教育部规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素质教育基础的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大学体育等课程,以及军事理论、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通识教育模块的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设计,相关单位协助实施和管理。

针对高考中出现非英语语种考生新情况,为满足该部分学生在我校修读大学外语课程的需求,在课程模块中新增大学日语、大学德语等课程,可代替大学英语课程供其选择修读。

(二)学科基础课程模块

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在前两学年开设,且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始开设。各专业根据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结合一级学科特点,按照加强学科基础知识、拓宽专业面的原则,为各专业方向设置共同的基础课程,课程内容要突出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学科基础课程属必修课程,应按学科大类打通设计,可跨学科、跨专业设置。

(三)专业课程模块

专业课程由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组成。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培养专业核心能力,对提高该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各专业必须遵循“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课程是专业的构成要素”的指导思想,按照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要求,科学设置专业方向及课程。

(四)教师教育课程模块(师范)/专业技能课程模块(非师范)

1.课程的设置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教师教育课程由学校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统一制订,专业技能课程由各专业根据行业要求自行制订。

2.集中实践教学学时和教学内容应参照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或者职业资格认证要求。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及自身特点,合理、灵活安排实践教学活动,保证实践教学类课程的学时、学分。

(五)素质拓展课程模块

对现有的素质拓展课程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构建跨学科选修课、经典阅读、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学科竞赛、文化体艺活动及考取与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等多种方式的素质拓展课程体系。学生必须获得12个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七、课程结构

(一)师范类专业

课程类别及学分

学分

备注

通识教育

课程

必修

包括思政、军事与体育、大学语文、计算机、大学英语(Ⅰ、Ⅱ)、大学生就业、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教育等

44

运动训练专业40学分。

选修

大学英语、大学生安全教育等

4

1.非音体美学院所属专业限选《大学英语》,音体美学院所属专业任选大学英语》;

2.《大学生安全教育》为任选。

小计

48

 

学科基础

课程

必修

数学类、基础课程类

各专业自行确定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各专业自行确定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限选)

各专业自行确定

每个专业设置1-2个方向,明确专业方向名称。

专业拓展课程

选修(任选)

各专业自行确定

按专业方向设置。

小计

学科基础、专业课程49~57学分

 

教师教育

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17

师范专业符合二级认证标准。

选修

2

集中性实践教学

必修

3234

实践教学不少于一学期。其中开展1周的教育见习,第6学期开展课程教学设计(微格教学训练部分)1周,第7学期开展毕业教育实习18周,教育研习1周。

小计

51~53

 

素质拓展

课程

选修

校选课

4

艺术类学分不少于2学分

社会实践和

课外活动

8

 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劳动教育类1学分,其中集中性劳动0.5学分(16学时)。

小计

12

 

总计

160~170

 









(二)非师范专业

课程类别及学分

学分

备注

通识教育

课程

必修

包括思政、军事与体育、大学语文、计算机、大学英语(Ⅰ、Ⅱ)、大学生就业、创新创业、心理健康教育等

44


选修

大学英语、大学生安全教育等

4

1.非音体美学院所属专业限选《大学英语》,音体美学院所属专业任选大学英语》;

2.《大学生安全教育》为任选。

小计

48

 

学科基础

课程

必修

数学类、基础课程类

各专业自行确定

 

专业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各专业自行确定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限选)

各专业自行确定

每个专业设置1~2个方向,明确专业方向名称。

专业拓展课程

选修(任选)

各专业自行确定

按专业方向设置

小计

学科基础、专业课程共50~53学分

 

专业技能

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

必修

由各专业确定(15~20学分)


选修

由各专业确定(4学分左右)

集中性实践教学

必修

3133

非师范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不少于一学期。其中开展1周专业见习,第7学期开展毕业实习,实习的时间段各学院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一般要求不少于18周。

小计

50~57

 

素质拓展

课程模块

选修

校选课

4

艺术类学分不少于2学分

社会实践和

课外活动

8

 第二课堂。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劳动教育类1学分,其中集中性劳动0.5学分(16学时)。

小计

12

 

总计

160~170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校“公共课程设置工作组”,负责通识教育课程、部分学科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计划拟定。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组”(包含主要院领导、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及合作行业相关专家等),要广泛开展调研(兄弟院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等利益相关方),结合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学校定位,充分研讨,认真征求师生建议,邀请院外、校外以及行业专家参加论证;要全面考虑教学内容、方式、课程设置等问题,统筹考虑新旧培养方案的衔接,兼顾创新性和可行性,切实保证培养计划科学、合理与规范。

(二)注意事项

1.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公共基础课程和校选课由学校统一编制课程代码,专业课程代码根据学校统一规则编制(编制规则见附件3),校内代码不重复。学时、学分、名称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代码(每门公共课因课时设置差异最多三个代码)。为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谨性并方便学生选课,课程名称须体现课程的具体授课内容,不能出现概念模糊的课程名称,如《第二外语》等。

2.为规范部分课程开课顺序,将学院分为A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城市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和B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3.各学期尤其第1-6学期的课程学时学分数应尽量分布均衡,不能出现某一学期课程过多或过少,原则上每周学时不超过28学时,除第7-8学期外,每周学时不低于20学时。课程的安排应注意先后次序及内在逻辑关系。第8学期开设1-2门面向职业及专业发展方面的选修课程。

4. 规范、完善课程归属。每门课程都应根据学科归属设置课程所属教学部门。

5.各学院参照《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的要求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九. 2019年修(制)订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2019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   

1.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师范专业用)

2.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非师范专业用)

3.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




衡阳师范学院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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