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修(制)订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时期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基础教育改革和一流本科教育新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能力培养,突显我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学校决定全面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抓实“五育”并举,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围绕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目标,深入推进“立德树人、学科提升、人才强校、深度开放、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结合社会需求和办学特色,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全面推进“四新”建设,融合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化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通识+个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五育并举
坚持德育为先,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立德树人,发挥“三全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育人作用;以智启人,构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以体育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以美化人,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以劳塑人,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底线思维,确保质量
严格按照“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专业认证标准,强化底线思维意识,精准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科学设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课程体系和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围绕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的达成,积极应用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技术、线上线下结合等教学手段,开展翻转课堂、探究式、导学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完善或重构课程体系,打造一流课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三)夯实基础,通专融合
按照“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科基础,强化专业核心,拓宽培养口径”的总体思想,加强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融价值塑造、通用能力培养、核心知识获取为一体。进一步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科学、合理地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在专业教育中渗透和深化通识教育,使通识教育贯穿本科阶段全过程。以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优质资源,构建课内实验实践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实践为一体的多层次、多类型创新创业实践实训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彻到本科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四)价值引领,协同育人
深入挖掘优秀思政资源,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加强“四史”课程建设,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发挥思政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建设,专业课程要根据自身特点和育人要求,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明确课程思政重点,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在实现课程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将专业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形成协同效应,并建立评价和改进机制。
(五)学生中心,多元发展
落实OBE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培养“就业能称职、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后劲”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加强相近学科、专业的知识共享与融合互通,多元化教育,合理规划专业课程体系。加强与行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等制定过程中落实学生中心理念。
(六)完善制度,持续改进
树立持续改进的质量观,坚持四年一次修订和每年一次微调的原则,根据国家标准、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持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三、修订重点
在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教师厅[2021]2号)、关于印发《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0版,试行)》(工认协[2019]41号)、《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类补充标准》(2020版)等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对接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理念,结合专业认证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相关要求,构建基于OBE理念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重点如下:
(一)优化课程体系设置,推动公共课程教学改革
在坚持综合培养、夯实基础的前提下,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全面优化课程体系,明确专业核心课程,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学时要求,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必修与选修的学时学分,缩减毕业要求学分,提高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契合度。以OBE理念为指导,高质量推进公共课程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创新课程评价方式,提高通识教育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通过超星或雨课堂等信息化教学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通过讨论式、参与式、合作式、研究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教学,真正实现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
(二)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其与专业教育的融通融合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各项要求,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达到育人要求。开齐开全体育课程,完善学生体育社团的组织与指导,积极开展校内体育竞赛及对外交流活动,培育特色与品牌体育项目,切实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相互融合。加强劳动教育,锻造时代新人,将劳动教育内容有机地融入各实践性教学环节,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学校特色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三)创新第二课堂育人工作,构建多类型融合的第二课堂课程化平台
创新第二课堂育人工作,构建多类型融合的第二课堂课程化平台。第二课堂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重要载体,不断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以产出导向原则打造精品第二课堂活动体系。围绕理想信念、创新创业、身心健康、兴趣爱好、志愿公益和社会实践等普遍需求,将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融,从制定教学大纲、配备师资力量、规范教学过程、完善考核方式等方面推进第二课堂课程化建设,提高课程供给能力、强化规范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实现第二课堂过程的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促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补互促。
四、修订内容
(一)总体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定位、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要求上是一致的。优师计划师范生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等文件精神,在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及教师教育课程模块增设相应的特色课程。
(二)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秉承“厚德、博学、砺志、笃行”校训精神,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身心健康、基础理论扎实、基本技能过硬、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优秀教师以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制定的关键,也是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和延伸。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和学校的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精心凝练、科学制定本专业可衡量的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要求的具体说明,既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保证,又是构建课程体系、配置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制定教学质量标准和开展教学活动的逻辑依据。毕业要求要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应明确、公开、可衡量、可达成。
各专业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结合学科专业自身特点,对毕业要求进行合理分解,形成可教、可学、可评、可达成的能力指标点。
(三)通识教育课程设置
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层面的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旨在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贯通和融合,帮助学生掌握宽厚的文理学科知识背景,促使学生全面发展。
此模块包括中宣部、教育部规定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素质教育基础的大学英语类、大学语文类、大学计算机类、大学体育等课程,以及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通识教育模块的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设计,相关单位协助实施和管理。
针对高考中出现非英语语种考生的新情况,为满足该部分学生在我校修读大学外语课程的需求,在此课程模块中新增大学日语课程,可代替大学英语类课程供其选择修读。
1.思想政治类课程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3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3学分、“形势与政策”课2学分,总计17学分。
“优师计划”师范生增设乡村振兴相关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为依托,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解读等;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依托,强化榜样引领,特别是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特岗教师等的先进事迹,优秀校友前辈教书育人案例等。依托上述2门通识必修课程,分别开展8学时的乡村振兴相关教学,共计16课时。
2.大学计算机类课程
包括“大学计算机基础”课和“大学计算机应用”课,均为3学分。第一学期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让学生了解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办公软件的使用,网络及应用、计算机安全与病毒等方面的内容。第二学期开设“大学计算机应用”,并进行分类教学,一类是更深入地学习MS Office办公软件的操作,主要针对文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另一类是学习C语言程序设计,主要针对理工科专业。
3.大学语文类课程
大学语文类课程需强化学生的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人文素养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按照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分为“大学语文”和“阅读与写作”两门课程,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的一门课程开设,2学分。“大学语文”课通过语言训练和文学鉴赏,在传承优秀文化的同时,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在课程内容上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船山文化、地方文化、红色文化、古典文学等方面内容,旨在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阅读与写作”课重点强化应用文写作训练,强化字词句子等基础训练,提高大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
4.大学体育课程
大学体育课程以体育项目为依托,以体育赛事和活动为中心,构建体育课程“大空间”。以激发学生多方位、多角色、主动性、创造性地参与、感受、体验与传播体育文化,创建体育课程“新形态”。以多类型、多角色、多方位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建立评价体系,创新体育课程“新评价”。大学体育课程开设四个学期,第一、二学期开设“大学体育I”和“大学体育II”、每学期均为1学分,32课时,主要学习太极拳、田径、篮球、排球、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第三、四学期分别开设“大学体育III”和“大学体育IV”,均为1学分,40课时。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不同项目的赛事和活动进行学习,学期前10周进行基本技术、战术及基础知识学习,11至14周开展体育赛事和实践活动,15至16周完成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
(四)学科专业课程
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学科专业必修课程和学科专业选修课程两类。
1.学科专业必修课程
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是各专业学生养成专业素质所必须修读的课程,由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3类组成。
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在前两学年开设,且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始开设。各专业根据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结合一级学科特点,按照加强学科基础知识、拓宽专业面的原则,为各专业方向设置共同的基础课程,课程内容要突出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属必修课程,应按学科大类打通设计,可跨学科、跨专业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培养专业核心能力,对提高该专业核心竞争力起决定作用的课程。各专业必须遵循“专业是课程的一种组织形式,课程是专业的构成要素”的指导思想,按照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要求,科学设置专业方向及课程。
专业实践课程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指导、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优师计划”师范生需结合专业(领域)特点,丰富特色专业(领域)教育内容,设置跨学科(领域)课程,学分自定。
2.学科专业选修课程
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是为发展和满足各专业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加深学生对专业特定领域的了解,提升其相应专业能力而开设的课程。各专业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门数及学分总数必须超过学生应修读的专业选修课程门数及学分总数的300%。
(五)教师教育课程模块(师范)/专业技能课程模块(非师范)
1. 课程的设置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教师教育课程由学校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统一制订,专业技能课程由各专业根据行业要求自行制订。
2. 集中实践教学学时和教学内容应参照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规范或者职业资格认证要求。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及自身特点,合理、灵活安排实践教学活动,保证实践教学类课程的学时、学分。实践总学分文科不低于总学分的25%,理科不低于总学分的30%。
3. “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调整为16周,8学分;“教育见习”和“专业见习”调整为2周(开课学期由各教学院自定),1学分;“教育研习”调整为2周,1学分;“毕业论文”调整为10周,6学分。
4. “优师计划”师范生需增设乡土教育专题课程,包括乡土中国与乡村教育,乡村教育理论、策略与方法,定向培养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乡村儿童青少年心理,乡村教师领导力提升等,要求不少于16学时;优师计划师范生需组织城乡“双实践”,包括优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观摩与实践,以及欠发达地区教育调研与实践等,要求不少于18周。
(六)素质拓展课程
素质拓展课程包括跨学科选修课程和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要求不低于14学分。跨学科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课程、自然科学课程、艺术史类课程和理工科类课程,学生需修读艺术类学分不少于2学分,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且人文社科类专业须选修1-2门理工科类课程,理工类专业须选择1-2门人文社科类课程。其中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须选修“实验室安全知识概论”课,1学分。学生须获得6个跨学科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课堂不少于8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艺术体验和实践类不少于1学分,劳动教育课程开课学期为1-7学期,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其中理论教育不少于4学时,实践活动不少于28学时,计1学分;增设美育教育课程,不少于48学时,计2学分,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艺术体验和实践类1学分。
五、学制、学期和学分
(一)学制:一般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3~6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4年的标准学制编制。
(二)教学安排:4学年分为8个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安排154周。
(三)学分:
1. 总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55~165学分之间(约2100~2300学时),各专业的各类课程学分应同时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中的最低学分要求。
2. 学分计算办法(学分最低单位为0.5学分)
(1)理论课教学(含课内实验、实践):按每16~18学时计1学分;
(2)实践/实验课程、讲座类、听力课程等:按32~36学时计1学分;
(3)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每2周计1学分;专业见习调整为2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调整为10周,计6学分;
(4)大学体育课:“大学体育I”和“大学体育II”均为32学时,计1学分,“大学体育III”和“大学体育IV”均为40学时(32个课内学时+8个竞赛学时),各计1学分;
(5)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2学分。
六、课程结构
(一)师范类专业
课程类别 | 学分 | 备注 |
通识 教育 课程 | 包括思政类、军事理论、大学体育、大学语文类、大学计算机类、大学英语类、大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 必修 | 48 | “优师计划”师范生增设乡村振兴相关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为依托,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解读等;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依托,强化榜样引领,特别是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特岗教师等的先进事迹,优秀校友前辈教书育人案例等。依托上述2门通识必修课程,分别开展8学时的乡村振兴相关教学,共计16课时。
|
大学日语 | 选修 |
| 针对高考中出现非英语语种考生的新情况,为满足该部分学生在我校修读大学外语课程的需求,在此课程模块中新增大学日语课程,可代替大学英语课程供其选择修读。 |
小计 | 48 | 音、体、美师范专业无需修大学英语B(Ⅲ),4学分。 |
学科 专业 课程 | 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实践课程 | 必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专业实践课程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指导、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
专业选修课程 | 选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每个专业设置1-2个方向,明确专业方向名称。 |
小计 | 57 - 61 | 音、体、美师范专业需增加4学分。 |
教师 教育 课程 | 教育基础课程 | 必修 | 12-14 | 1.师范专业符合二级认证标准; 2.“优师计划”师范生需增设乡土教育专题课程,包括乡土中国与乡村教育,乡村教育理论、策略与方法,定向培养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乡村儿童青少年心理,乡村教师领导力提升等,要求不少于16学时。 |
学科教育课程 | 必修 | 4-6 |
师范技能课程 | 必修 | 6-8 | 1.实践教学不少于一学期。其中开展2周的教育见习,第6学期开展课程教学设计(微格教学训练部分)1周,第7学期开展教育实习16周,教育研习2周。 2.优师计划师范生需组织城乡“双实践”:包括优质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观摩与实践,以及欠发达地区教育调研与实践等,要求不少于18周。 |
教育实践课程 | 必修 | 10 |
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 选修 | 不低于4学分 |
|
小计 | 36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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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 拓展 课程 | 跨学科选修课 (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史类课程、理工科类课程) | 选修 | 6 | 艺术类学分不少于2学分(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且人文社科类专业须选修1-2门理工科类课程,理工类专业须选择1-2门人文社科类课程。 |
第二课堂 (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 | 选修 | 8 | 1.第二课堂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 2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 3劳动教育类1学分,其中集中性劳动0.5学分(16学时); 4艺术体验和实践类1学分。 |
小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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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55~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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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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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师范专业
课程类别 | 学分 | 备注 |
通识 教育 课程 | 包括思政类、军事理论、大学体育、大学语文类、大学计算机类、大学英语类、大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 | 必修 | 48 |
|
大学日语 | 选修 |
| 针对高考中出现非英语语种考生的新情况,为满足该部分学生在我校修读大学外语课程的需求,在此课程模块中新增大学日语课程,可代替大学英语课程供其选择修读。 |
小计 | 48 | 音、体、美非师范专业无需修大学英语B(Ⅲ),运动训练专业只需修大学英语B(Ⅰ)。 |
学科 专业 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
专业选修课程 | 选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
小计 | 57 - 61 | 运动训练专业需增加8学分,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非师范专业需增加4学分。 |
专业 技能 课程 |
| 必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非师范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不少于一学期。其中开展2周专业见习,第7学期开展毕业实习,实习的时间段各学院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制定,一般要求不少于16周。每个专业设置1-2个方向,明确专业方向名称。 |
| 选修 | 各专业自行确定 |
|
小计 | 36 - 42 |
|
素质 拓展 课程 | 跨学科选修课(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史类课程、理工科类课程) | 选修 | 6 | 艺术类学分不少于2学分(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且人文社科类专业须选修1-2门理工科类课程,理工类专业须选择1-2门人文社科类课程。 |
第二课堂 (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 | 选修 | 8 | 1.第二课堂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 2创新创业类学分不少于3学分; 3劳动教育类1学分,其中集中性劳动0.5学分(16学时); 4艺术体验和实践类1学分。 |
小计 | 14 |
|
总计 | 155~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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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学大纲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意见》(2021教11)文件要求,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各专业应科学分解毕业要求,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课程团队依据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确定课程目标,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创新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更新课程考核理念,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保证考核内容与方式能有效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特点,挖掘并融入“课程思政”,明确课程的育人要素和责任。
进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相同,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要明确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简介、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设计、课程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课程思政基本要素或案例等内容。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要求
1. 学校成立“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校“公共课程设置工作组”,负责通识教育课程、部分学科基础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的计划拟定。
2.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院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组”(包含主要院领导、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及合作行业相关专家等),要广泛开展调研(包括针对本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内部调研和针对用人单位、校友、行业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外部调研),结合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学校定位,充分研讨,认真征求师生建议,邀请院外、校外以及行业专家参加论证;要全面考虑教学内容、方式、课程设置等问题,统筹考虑新旧培养方案的衔接,兼顾创新性和可行性,切实保证培养计划科学、合理与规范。
3. 各专业要以国家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认真审核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等,杜绝因人设课现象,切实将新政策、新理念、新标准落实到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总学时/学分、课程学分比例、知识体系、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核心课等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二)注意事项
1. 专业名称、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公共基础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编制课程代码,专业课程代码根据学校统一规则编制(编制规则见附件3),校内代码不重复。学时、学分、名称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代码(每门公共课因课时设置差异最多三个代码)。为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谨性并方便学生选课,课程名称须体现课程的具体授课内容,不能出现概念模糊的课程名称,如《第二外语》等。
2. 为规范部分课程开课顺序,将学院分为A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B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3. 各学期尤其第1-6学期的课程学时学分数应尽量分布均衡,不能出现某一学期课程过多或过少,原则上每周学时不超过28学时,除第7-8学期外,每周学时不低于20学时。课程的安排应注意先后次序及内在逻辑关系。第8学期开设1-2门面向职业及专业发展方面的选修课程。
4. 规范、完善课程归属。每门课程都应根据学科归属设置课程所属教学部门。
5. 各学院参照《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的要求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九、202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2023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
1. 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师范专业用,师范专业需区分高招生和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生可与公费师范生用一套人才培养方案)
2. 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非师范专业用)
3.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