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关于严格调、停课管理的规定

编辑:音乐学院   时间:2021-04-01 浏览量:

为了维护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再次明确调、停课管理办法。

一、校历是我校授课、停课的基本依据,教学时间应严格按校历规定执行。

二、课表是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执行计划制定的,它是组织与实施教学的重要依据,是完成教学计划的重要保证,具有严肃性与相对稳定性,教师必须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任何人不得自行变动。

三、只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临时调课,但须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

1.任课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有关部门要求必须参与的活动;

2.教师因病或家中有重大紧急情况(意外事故)不能坚持上课;

3.因教学要求,在教学过程中需更换教学方式(如讲课与实践、上机)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方可申请调课;

4.其他合理的调课理由的情况。

四、调(停)课的处理

1.课程表排定后,在开学l-2周内和期末考试前2周内,不办理调、停课手续,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2.每位教师一学期内最多允许办理3次调课手续,原则上总调课不超过6节。

3.在符合临时调课的情况下,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调课申请单》(一式两份),并持有关材料(病历、病假证明、会议通知或其他说明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办理审批手续,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调停课,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4.所有的调课均应在教务系统内完成(一学期不超过5节直接在系统完成,超过5节要将调课表送教务处,并签字同意后备案)。

5.所有调课手续需要至少提前2天办理,不允许先斩后奏,且在所调课程上课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6.调课表上需要写明上课年级、班级、课程名称、补课时间地点、调课事由。

7.调课手续需要本人办理,不得委托学生办理。

8.调课以后必须根据调课表上的安排按时为学生补课。

五、凡发现未经批准而自行变动、调、停课或自行托他人代课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记入教师档案。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音乐学院

2021.4

衡阳师范学院调(停)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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