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音乐学院   时间:2024-10-29 浏览量:

教学工作通报


2024年第101

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尽早确定选题、明确任务、开展研究,使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紧密结合,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26号)规定,现就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教学院要对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和《衡阳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结合往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科学制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细化阶段任务和具体要求,加强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强化教师指导和过程管理,按期开展中期检查,精心组织盲审和答辩,按进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师范专业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类的选题比例一般不低于30%,设计类题目应与教师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工科专业要以结合生产实际的设计类题目为主。各学院在出题、审题工作中要做总体安排,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相应要求。

2.落实双导师制。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与生产和实践紧密结合以及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方面的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要有行业企业一线人员担任指导导师,由校内校外双导师共同指导。

3.做实做好答辩工作。各学院要把好答辩关,组建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答辩评审组。评审组的询问、提问、意见要体现学术性和针对性,因文而异,避免过于简单、大而笼统、无关痛痒的问题和意见。答辩记录要根据答辩过程如实记录,详实充分。

4.各专业参考题目数不低于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20%,毕业论文(设计)总相似比不高于25%。

5.盲审学院要制订盲审评分规则,盲审成绩评分要合理,以免影响总成绩。

6.总成绩计算规则:指导老师评分占总成绩的50%,盲审环节评分占20%,答辩环节评分占30%。

(二)强化教师指导

各学院要组织和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要求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设计)进度与质量,及时、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按需指导,做好指导记录,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术不端行为。要特别注重提高指导教师评语质量,评语要贴合论文实际,指出优点和不足,用语体现学术性,不要使用公式化评语。

(三)加强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下达具体任务,明确目标、进度、参考文献、论文(设计)文档等具体要求。特别要强化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做好跟踪管理。以下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文档不全或不在规定时间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2.毕业论文(设计)总复制比超过25%者

3.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和违反学术道德

4.经学院答辩工作委员会认定不宜参加答辩

三、系统管理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发布任务书、指导、查重、盲审、答辩、录入成绩等环节全过程在“G·格子达本科毕设管理系统”内完成(网址http://co.gocheck.cn/10546)。

四、进度安排

见附件《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表》。

五、材料归档

序号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计划)、过程材料

2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方案、过程材料

3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含参考选题)

4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分专业)

5

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分专业)

6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7

教师指导记录、学生答辩记录

8

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和电子稿

9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0

学院其他材料

附件: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步骤

截止时间

1

学生选题

2024年11月

2

下达任务书、开题

2024年下学期

3

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2025年2月

4

中期检查

4月上旬

5

盲审

4月下旬

6

答辩

5月中旬

7

成绩评定、录入、报送

5月20日

8

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评

5月25日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421002

Copyright©衡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备案号:湘教QS3-200505-000049  湘ICP备05003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