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的通知

编辑:音乐学院   时间:2022-11-07 浏览量:

教学工作通报

2022年第106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

2023年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300号要求学校将启动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23年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见附件2)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课题类别

1.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

2.一般(自筹经费)课题

3.基地专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和分类申报

1.省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19项,其中资助课题15项(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自筹经费)4项。各部门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

2.设立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每个基地申不超过2项,基地申报数不占用学校申报指标数。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课题资助额度

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基地课题为重点资助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结项要求参照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5

2.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稿一式1学院为单位汇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材料,须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上午11点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稿至教务处教研科31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同一学院(部门)的课题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文件命名:学院(部门)名称+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文件夹中每项申报课题命名:课题类别+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个人单独报送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六、其他

学院(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及审核把关工作,切实遴选有竞争力的项目,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学校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附件

1.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简称《规划》)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含活页)

4.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总表

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教务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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