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音乐学院1 时间:2018-03-07 浏览量:
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进行发放。
非贵阳市户籍的,学校给予1500元/月租房补贴,自签定工作协议起执行,时间2年。
1、全职引进人才可与学校签订2年、5年和8年的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工作2年或5年期满后,可续签5年或8年,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
2、博士家属具有硕士学位,经审核,符合贵州省相关政策,可办理到校工作手续;硕士以下学历学位的,可与学校商议安排。
3、服务期未到,引进人员因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和自费出国留学等原因与学校终止协议的,应按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其家属与学校签定的劳动合同也相应解除。
4、其他待遇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执行。
5、按聘任合同进行管理、考核。
联系人: 杨老师、胡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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