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校领导指示和《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2号)规定,科研处拟对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年度统计的成果是指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以及2020年度因出版、发表时间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成果,其余不在统计年度范围内的成果一律不予统计。
2.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专利;
(2)收录成果;
(3)科研成果奖;
(4)学术会议论文;
(5)已转化科技成果。
3. 科研成果统计按《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科字【2020】11号文件)执行。
4. 科研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
5.教研成果不属统计范围。
二、统计要求
1.材料要求
(1)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复印件1份;
(2)著作应提交原件1本;
(3)艺术作品应提交作品复印件1份;
(4)专利应提交专利申请及授权证书全套复印件1份;
(5)凡在SCI、SSCI、A&HCI、EI核心版来源刊的国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要填写刊号或出版号;
(6)学术会议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论文复印件和会议通知1份;
(7)2021年的科研成果收录由科研处统一检索(只检索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2021年以前未统计以及第二署名单位的在读博士和进站博士后的论文收录需要本人提供检索证明。
(8)科研成果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交《衡阳师范学院配套奖申请表》1份。
2.数据要求
(1)成果统计数据由老师本人录入到“科研管理系统”( http://keyan.hynu.cn/)中,各类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无误、详细完整,并将相关附件上传到系统中,填报的成果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送审”提交科研秘书审核;
(2)科研秘书审核本学院老师上报的所有成果,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才能从“科研管理系统”中根据样表格式导出各类成果数据汇总表;
(3)2021年已转化科技成果不需要录入系统,按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已转化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然后交学院汇总;
(4)各学院统一将从系统导出的成果汇总表纸质文档1份(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同时报送科研处成果科。
3.材料审核
(1)请各科研秘书根据文件要求对成果统计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把关,对本学院上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规范性。
(2)统计成果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科研处(成果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三、其他事项
1. 所有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成果科(报送时间见附表)。
2. 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的统计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统计材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3. 各类科研成果数据一律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
4.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以免影响科研工作量统计与科研绩效核发。
5.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附:
材 料 报 送 时 间 表
时间 | 学 院 | 地点 |
11月10日 星期三 | 上午8﹕30~9﹕3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503室 |
上午9﹕30~10﹕30 | 教育科学学院 |
上午10﹕30~11﹕30 | 外国语学院 |
下午2﹕30~3﹕30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下午3﹕30~4﹕3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下午4﹕30~5﹕00 | 文学院 |
11月11日 星期四 | 上午8﹕30~9﹕30 | 体育科学学院 |
上午9﹕30~10﹕30 | 音乐学院 |
上午10﹕30~11﹕3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下午2﹕30~3﹕30 | 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 |
11月12日 星期五 | 上午8﹕30~10﹕00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上午10﹕00~11﹕00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上午11﹕00~11﹕30 | 法学院 |
下午2﹕30~3﹕30 | 图书馆及其他部门 |
下午3﹕30~4﹕30 | 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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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30~5﹕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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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5﹕00~5﹕3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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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1. 科研成果统计样表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样表(著作、论文、作品)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样表(专利、软件著作权)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样表(获奖)
2. 成果获奖配套申请表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研成果获奖配套奖申请表
3. 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表
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科技成果转化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