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20年度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管理工作,持续提高全校科研创新能力与水平,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各相关学院;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科研管理工作者。
二、设立奖项及名额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8个;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8人。
三、评选条件
1. 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2)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方向,各学院领导重视、按照学校部署,科学规划、积极指导本学院科研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科技政策,制定了得力的科研管理措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档案;
(4)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显著;
(5)申报集体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团结协作精神,工作效率高。
2.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取得了较突出的管理工作实绩;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在组织所在部门的课题申报、成果申报、课题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统计等工作,受到本部门的好评;
(4)在科研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仍在科研管理岗位。
四、评选步骤与奖励
1. 各集体或个人自由申报;学院推荐;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选;校领导审批;
2. 被评为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要求
1. 申报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申报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报送其纸质表一式1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相关附件材料1套;
3.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各学院限推1人;
4. 所有申报材料,请各学院统一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科503室,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此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评工作。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1月9日
附:1.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
2.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